绿化植物种植施工方法
一、物料要求
所用材料,除符合图纸的要求外,尚须符合下列规定:1、绿化土方应符合规定,且不含有盐、碱及垃圾等对植物生长有害的物质。
2、用于植物生长和养护的水,应不含有任何有害植物生长的酸、碱、盐等物质。
3、绿化植物除规定外,应达到以下质量标准:
⑴乔木
①生长健壮、树冠开展,树枝根系发育正常,根系茁壮,无病虫害。
②枇杷、大叶女贞、合欢均为10—12cm。
③不得有直径为2cm以上的未愈合的伤痕和截枝。
⑵棕榈类
①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,不低于1.5m。
②栽时剪除叶片顶部1/2-2/3左右,防止栽后萎蔫
⑶灌木
①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。
②所有灌木应是常绿、根蔓、树大、枝干丛生的阔叶灌木,并且有本地区的生长特性
⑷花卉草本植物应是耐旱力强,容易生长,根部发达,茎低矮,多年生的特性,花草应有观赏价值。
二、场地准备
1、土质:为使草坪植物有良好的生长基础,使其生长良好并保持较长时间的景观寿命,种植草坪植物的土壤必须为壤土类,粘土类和沙土类必须进行改良。如目前采用的广东黄壤,必须通过增施有机肥进行改良,以达到壤土的颗粒组成标准。种植土层必须与地下土层连接,以保持土壤的毛管上下贯通,保持液体、气体的上下连贯。如种植层下有水泥板、沥青、石层等隔断层,必须将其铲除,直至上下土壤连接。
2、土层厚度:在缺少表土或厚度不足的表土层上种植植物时,应撒铺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土壤,使土壤厚度达到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最低土层厚度,土层厚度应依据DB440300/T8-1999中的规定。
3、土地的平整、耕翻
⑴杂草、杂物的清除:为避免草坪建成后杂草生长而影响草坪纯度和景观效果,植草前必须彻底消灭杂草。可铲除杂草并深挖草根或用“草甘磷”等灭生性的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消灭杂草,“草甘磷”用量控制在0.2-0.4ml/m3,使用2周后可开始植草。同时,必须将瓦块、石砾、建筑垃圾及杂物全部清出场地外。
⑵换土:在耕翻过程中,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,则必须换填合格种植土。换土后应压实,使密实度达80%以上,以免因沉降产生坑洼和高低不平。
⑶整平、施基肥及耕翻:在清除了杂草、杂物及压实后的地面应进行铲高填低的平整。平整要顺地形和周围环境,整成龟背形、斜坡形等,陡度为2.5-3.0%,边缘要低于路面或道牙3-5cm,表面平整,无坑洼。平整后撒施基肥。如用堆沤蘑茹肥、堆沤木屑等,必须加3%的过磷酸钙和4%的尿素进行堆沤后使用;用量宜控制在10m3左右。施肥后应进行1次约30cm深的耕翻,使肥与土充分混匀,做到肥土相融,起到既提高土壤养分,又使土壤疏松、通气良好的作用。
4、对于不良地质的处理,施工前应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。
三、施工要求
1、道路两侧边坡和沿线空地等一切道路用地,应按图纸要求规定种植植物,保护环境,美化路容。
2、栽植苗木要规整,直线路段要求树干成一直线,个别树干如有弯曲,要将弯曲部位朝向路线方向,行列树要求树干通直。一般在弯道外侧栽植乔木,弯道内侧为了不影响行车视距,只宜栽植低矮的灌木及花、草。
3、在平交道口、丁字路口绿化时,必须符合道路停车视距的规定。4、植树密度及株行距应符合图纸规定。如无规定时,采用速生树种绿化道路时,一般株距6m,行距2m,慢生树种单行栽植。